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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街上漫無目的地步行,

沒有時限,沒有終點。

路上遇到好的、不好的,

過去了,

就過去了。

即使想著要回路找找看,

這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。

要找的人、要找的事,

已不會在原地等待,

這大概跟做人沒有什麼分別。

 

步行一整晚,

很累。

但我直覺的相信,

這個活動可令我在熟悉的環境裡找到新的東西,

也深信是個近乎自虐的麻醉劑,

令自己習慣失去的感覺。

 

慢慢地,

養成了隨身帶著相機的習慣,

拍下某一刻,

形象化腦內曾經有過的記憶。

 

家裡有幾台相機,

可預見的是數量會不斷增加。

喜歡收集嗎?也許。

但很大部分的原因就是作個準備,

準備身上隨時都有一台滿意的相機可用,

去記錄自己認為重要的一刻。

 

這幾年,

切切實實地明白到一個老掉牙的道理 ﹣

 

人來到這個世界是什麼都沒有的,

走的時候,

亦是同樣。

 

我同意這句話的程度高達90巴仙,

所以別人說我有很多相機呀、玩具呀等等等等,

曾經我也有幻想過,

如果有一天我什麼都不剩,

會是什麼感覺?

 

原來,我根本不怕。

 

那剩下的10個巴仙不同意,

就是不論是人是物,

我曾擁有過的,

最重要的並不是他她它待在我身邊多久,

而是我對他她它曾經有過的記憶。

自知記性不好,

相機,就成為了幫我稍為BACK UP一下的重要工具。

一個非常自私的用途。

 

我不怕有一刻我什麼都沒有,

但我怕有一天我沒有了屬於我的記憶,

也怕,永遠沒有人再聽我的故事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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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